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节点胜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全会深刻回答了“十五五”时期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通过学习全会公报、《建议》及相关解读,我对全会精神的政治内涵、实践要求有了更为深刻的领悟,倍感振奋、备受启迪。
一、回望历程,坚定制度自信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并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明确指出这五年的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
回顾这五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明显增多。置身其中,面对复杂局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这些成就的取得,绝非偶然,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生动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实践雄辩地证明,“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锚定目标,准确把握发展方向
全会通过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党和国家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彰显了“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和奋斗精神,是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定向领航,全会提出的“七个主要目标”和一系列战略部署,构建起未来五年发展的“四梁八柱”,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发展。
在发展主题上,全会始终贯穿“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明确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发展方向上,全会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置于突出位置,提出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强国建设。在发展根基上,全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高质量发展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三、强化担当尽责,在履职中落实好全会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结合工作实际,我将从三个方面着力践行:
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政治引领。
按照党中央要求和全总党组统一部署,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全会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四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持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系统学习,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会系统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二是聚焦核心任务,提高工作成效。
紧扣全会提出的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职工群众的殷切期盼中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奋进动力。
深刻领会全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五五’规划而奋斗”的重要要求。久久为功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不断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聚力构建覆盖广、服务准的职工工作体系,建强职工信得过的职工之家。着力做好宣传宣讲,以全会精神为激励,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创新创造。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推动全体职工共同富裕贡献工会力量。
(作者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